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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应急演练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1-4-1

各市应急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刘家义同志在淄博、潍坊防汛调研时有关事项分工的通知》精神,推动化工企业应急演练实战化、常态化、全员化,切实提升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应急演练是应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具有强化意识、检验预案、提升能力的重要作用,加强应急演练,既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也是做好应急准备的关键环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多次就加强应急演练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强化安全意识,压实责任链条,贴近实战,突出实训,提升应急演练质效。各级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树牢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把安全生产的弦绷得紧而又紧,按照“演练不是演戏,而是为了实战”的要求,切实强化实战标准,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动应急演练等各项安全措施落细落实。各企业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加大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投入,配齐救援装备物资,坚持每周一小练、每月一大练、每季度一检验,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二、紧盯工作重点,迅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市、县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动员部署本辖区化工企业,按照定机制、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的原则,制定演练方案,强化保障措施,迅速做好开展应急演练的各项准备。8月10日前,各企业要结合落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每个车间至少开展1次现场应急处置演练,每个班组至少开展1次岗位应急演练,并做好演练评估和整改。通过本轮演练,进一步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补齐应急能力短板,强化应急准备,确保度汛安全。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应急演练质效。从8月1日起,全省化工企业要按照“一周一小练、一月一大练、一季一检验”要求,常态化开展各级各类应急演练,即每个班组每周举行一次岗位应急演练,每个工段车间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处置演练,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要把握以练为主、以演代训的功能定位,班组演练重点锻炼岗位职工第一时间处置和自救互救技能,工段、车间演练重在强化灾害事故“打早打小”能力,企业专项和综合演练主要是检验和提升企业整体应急能力。要突出应急演练实战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杜绝“舞台演戏”,大力开展“双盲”演练,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设方案、不编脚本的方式,检验真实状态下的响应效率和应急能力,着力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整改落实。

四、加强执法检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8月10日至31日,针对企业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重点抽查专项行动,由各市应急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辖区化工企业进行检查,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联合对各市演练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方案附后)。执法检查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采取查阅台账、人员询问、应知应会考察、现场演练(示)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是采用现场拟定事故情景不打招呼开展演练形式,检验企业演练工作开展成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当场点评、指导和反馈,并要求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交由当地应急管理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处罚。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企业真正行动起来,自觉、规范、持续做好应急演练工作。执法检查中,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让专家对企业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教育培训和指导,帮助企业改进提高。

五、强化工作督导,促进应急演练工作落实。各级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将化工企业应急演练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推进;负责同志要加强工作部署和调度,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重点抽查工作结束后,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适时组织视频调度会通报情况,对工作力度大、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通报各市政府。另外,将提请省政府安委会,把化工企业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并逐步建立健全化工企业应急演练工作督导长效机制。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31日


全省化工企业应急演练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刘家义同志在淄博、潍坊防汛调研时有关事项分工的通知》精神,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定于8月10日至31日,在全省范围开展化工企业应急演练执法检查和重点抽查专项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省推行化工企业“一周一小练、一月一大练、一季一检验”的应急演练工作机制,督促化工企业全面开展班组、车间、厂级等不同层级的应急演练,实现应急演练实战化、常态化、全员化,切实提升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时间阶段安排

(一)执法检查(8月10日至20日)。由各市应急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和有关专家共同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化工企业进行督导和执法检查。每市检查企业不少于50个(含县、市、区检查数)。

(二)重点抽查(8月21日至28日)。由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16市进行抽查,每市随机抽查5个企业。

(三)巩固总结(8月29日至31日)。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建立整改档案,形成工作报告,固化经验做法。

三、分组安排

执法检查阶段由各市自行安排。重点抽查阶段,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别抽调4人,成立8个工作组,每组负责2市。每个工作组包括省应急厅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人员1名、应急专家3名(由省应急厅安排),并由当地市应急局安排2名执法人员。

四、检查内容和方式

1、检查内容。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应急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此次通知要求,重点对企业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

2、检查、抽查方式。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采取查阅台账、人员询问、应知应会考察、现场演练(示)等多种方式,重点采用现场拟定事故情景不打招呼开展演练形式,检验应急响应效率和处置能力。

3、结果运用。针对应急演练中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进行点评、指导和反馈,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交由当地应急管理局严格依法依规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应急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业务处室有关人员为成员,共同推动工作部署、执行落地、跟踪问效等各环节工作。各市参照省里做法,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抽调专门人员,集中精力开展检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调度。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处室共同负责,定期调度、汇总各市演练开展、执法检查和重点抽查工作情况。专项检查过程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专班负责同志报告。重点抽查工作结束后,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适时组织视频调度会通报情况。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检查、抽查组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加强人员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原则上不得中途请假、换人。执法检查期间,要轻车简从,不安排陪餐,一律不得饮酒。

(四)加强舆论宣传。结合当前防汛备汛,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加强宣传报道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的舆论氛围,引导企业和一线职工和广大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应急演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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